房屋所有权人:无锡天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号:惠国资[2017]10号
批准日期:2017年12月8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6月1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6月22日
交易日期:按公告公示的拍卖会日期及交易场地安排公告(见《现代快报》2018年4月3日本公司拍卖公告)第四批次拍卖日期2018年6月23日
交易地点:无锡市惠山大道108号惠山电子商务大厦A栋4楼富丽苑酒店
交易方式:公开拍卖,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意向受让方需缴纳拍卖保证金20万元/套,可参与所有房源的竞拍,以最后最高的举牌落槌价者为最终受让方。
二、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凭身份证到售楼处预约看样,如无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标的物范围、面积、结构等情况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其他说明
(1)此次转让方式为单套分别转让。
(2)标的物的结构、装修、水、电、气、暖等交接以现状为准。
(3)转让底价含土地出让金。
(4)意向受让方必须符合锡调办【2017】1、2、3号通知要求
三、对最终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1、最终受让方在签署拍卖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最终受让方支付剩余房款(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后,凭《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全额房款发票、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办理新证。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交接手续。
2、在双方签订完《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7天内为交易价款清缴期限。
3、交易服务费用为转让总价款的3‰。由江苏中山汇金拍卖有限公司向最终受让方收取(含拍卖佣金及代收代付的公证费用等)。
4、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房屋维修基金由最终受让方按市标准承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
(1)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受让方需将保证金汇入产权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时,请仔细核对保证金账号)。
收款人名称:无锡天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78070122000071785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付款咨询电话:0510-83502558
(2)缴纳保证金后,凭保证金缴纳凭证至惠山大道108号电子商务大厦五楼509室登记处办理报名手续。
2、关于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如非房屋所有权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1)成交确认书发出后,最终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未与房屋所有权人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的;
(2)未在清缴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的;
(3)提供虚假资料的;
(4)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5)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3、保证金退还
(1)未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将会在成交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再退还。
4、报名资料
(1)《竞买人承诺书》,可到惠山大道108号电子商务大厦五楼509室索取。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个人住房信息采集表(凭个人身份证到惠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大厅一体机获取,惠山大道108号惠山区行政审批中心)
5、接受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17时止。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6、报名联系方式:
寺头家园三期售楼处
联系电话:0510-83502558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108号惠山电子商务大厦A栋五楼509室
五、其他
本公告为本次房产转让的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房产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江苏中山汇金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