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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托鉴定拍卖开始启用专用章

出处:江苏中山汇金拍卖 阅读次数:3122
      从昨日起,由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拍卖,统一启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拍卖专用章”。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统一规定。
     专用章由省法院统一制发,在此之前一直沿用的各级法院院印自此不再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拍卖中使用。这是进一步贯彻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归口管理要求的又一重大举措,确保审鉴分离,从而从根本上杜绝非鉴定管理部门私自委托司法鉴定的情况发生,更加有利于当事人及社会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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