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应该明确商品房的概念,以便与容易混淆的经济适用房区分开来。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的住宅,它与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总是而建的普通住房是有本质区别的。它们在价格、客户群、户型设计、权利及物业管理等诸多方面有所差别,这需要竞买人进行对照,明辨清晰。当然,它们的工程质量和政府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这容不得半点马虎。
竞买人还要对出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进行判别,应查看商品房有无当地房产复写蜕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实物和许可证所标售项目应该一致,而那些再一次进入市场的商品房还要出具《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对于经常会产生纠纷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专业人士指出,竞买人应记住一个公式:商品房销售面积=套用使用面积+套用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而相应面积的物业管理费就没有标准参照了,一般物业小区管理按照政府指导价,再依照市场变化自选调节。
至于商品房的定价原则,一般是受成本及市场的影响,开发商以同类周边的物业为基准,确定一个较为符合市场的价格。如江苏省天德拍卖行拍卖的五套房产,价格都是在原有销售价格上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低,应该算是比较“料惠”的。